医院年度
使用昆明市专项编制招聘公告
为把医院发展成为云南一流、国医院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,逐步培养造就一支敬业精神强、专业水平高、创新能力突出、具有一定规模的医生高素质后备队伍。根据《昆明市市级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管理暂行办法》(市委办〔〕93号)、《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》、(云人社发〔〕号)有关文件规定,医院将使用昆明市专项事业编制,面向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、北京协和医学院、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、首都医科大学、四川大学华西医学院、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、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、中山大学、浙江大学、武汉大学、西安交通大学、兰州大学、郑州大学、北京中医药大学、广州中医药大学、天津中医药大学及国外大学(年QS世界大学排名高于或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的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A类36所大学的全球排名)招聘毕业生15名,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对象及条件
(一)招聘对象
招聘对象为以上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、硕士研究生。通过专项事业编制招聘的人员,专编专用、单列管理、人走编收。
(二)招聘条件
1.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
(1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享有公民*治权利,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*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;
(2)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;
(3)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、职业(执业)资格及技能要求;
(4)身体健康,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(5)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;
(6)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;博士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;其他放宽年龄的情形按照《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》(云人社发〔〕号)执行,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:年12月30日。
2.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
受到*纪、*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,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,均不得参加应聘。
二、招聘岗位
具体岗位条件详见《医院年度使用昆明市专项编制招聘岗位计划表》(附件1)。
三、报名程序
(一)报考岗位查询
招聘人员具体人数、岗位、资格条件等可通过昆明市委组织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