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18日,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*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通告,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秩序,扩大恢复开放(营业)范围。除舞厅、KTV、公共浴室、足浴店、美容院、游泳馆场所暂不开放外,其余面向社会的各类生活服务类场所全面恢复开放和经营。其中各类图书馆、剧院、电影院,开放式酒吧、棋牌室等要确保人员间距不低于1米。
恢复开放(营业)条件
●各恢复开放(营业)单位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,制定本单位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,落实《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》规定;●督促员工如实填报“云南健康码”;●进出场所人员扫“云南抗疫情”